本报讯金先生在某网站上看中了一台标价为9560元的笔记本电脑,当场在网上下单订货。可是,在取货时却被告知该电脑的实际销售价为1.5万元。诸如此类的网上违规经营行为近来成为工商管理部门受理投诉的新热点。
据工商管理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在查处的网上违规经营行为中,问题的关键在于互联网交易的真实性与可信性。不少经营者在网站上发布有关商品、服务的虚假信息,吸引消费者“上钩”。比如,某商贸有限公司在其开设的一个名为“美彩美容美发护理中心”网站上,毫无根据地宣称自己是“地区最具规模的专业美容护理中心”,其使用的脱毛仪是“国内乃至世界上最为先进的”,其护理人员是“国内特级医学美容师”,夸大其词的信息与事实完全不符。
更有甚者,一些经营者在网上发布欺诈性的促销信息,欺骗消费者。一位刘小姐在某网站上看到一则促销信息:支付60元会费,即赠送摄影礼券,可免费拍摄个人写真集。可当她支付了60元的会费之后,却发现所谓的“免费个人写真集”只不过是免费拍一张1寸照片。
此外,网上交易双方不能如实履约的情况也很普遍。身处异地的两个人在网上达成协议,购买一块网卡,但是其中一人把钱寄出之后却一直没能收到所购的物品。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统计,到今年6月30日,国内上网人数已达1690万,在CN下注册的域名近10万个,其中90%是企业类域名。据信息产业部预测,今年网上交易额将达8亿元,到2002年可望达到100亿元。因此,如果不及时建章立制,建立起网上交易行为的规范和正常秩序,将严重影响网络经济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
据了解,不久前上海市工商局出台了《上海市营业执照副本(网络版)管理试行办法》,并已付诸实施。根据这个办法,上海市工商局在“不增加企业负担、不新增企业义务”的原则下,使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密码技术对网络经营者或在网上进行经营活动的企业进行管理,并开发出身份注册和认证、身份公示和身份核查系统,通过互联网实施对企业的认证、公示和核查,这表明网上市场监管开始。